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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日 星期四

索緒爾符號學中能指、所指及其任意性關係

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

  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在《普通語言學教程》提出能指、所指,是符號學的概念,影響了後來羅蘭·巴特李維史陀等法國結構主義的學者。

  單一符號分成能指和所指兩部分:

  • 能指是符號的語音形象;(例如「樹」這個中文字的語音)
  • 所指是符號的意義概念部份。(例如「樹」這個概念,即某一種植物)
  索緒爾提出的「能指」主要針對語音,「這個術語一般只指音響形象」、「能指屬聽覺性質」
由兩部份組成的一個整體,稱為符號。

  能指和所指兩者之間的關係是「任意性」的,沒有必然關連。例如「樹」這個中文字的發聲因約定俗成的習慣被指涉為「一種以木質枝桿為主體的葉本植物」的概念。

  不同的能指,可以是同一所指,如中文「狗」和英文「DOG」這兩個能指有同一所指,都是指同一種動物。一個能指,在不同情況可能也有不同的所指,如「現在甚麼時間?」可以是純粹一題查詢時間的問句,若果情況是學生遲到,老師問「現在甚麼時間?」其實是責罵同學。

索緒爾的能指所指概念影響後來不少學者,羅蘭巴特是其中之一

  羅蘭巴特認為符號不只是語言文字,所有事物都可以是符號,例如沙灘上的旗幟、廣告牌、標語、服飾等等,符號是無處不在的。例如交通燈的紅色燈號,能指是「紅色燈號」,所指是「現在不能過馬路」。羅蘭巴特打通傳統語言學和符號學理論,將索緒爾語言學中的能指與所指的關係延伸至符號學,建構出神話學理論所謂神話就是建基於第一層符號上的第二序列系統:第一層的能指、所指構成符號,而符號就會在第二個系統中構成的能指,最後就會與新的所指構成一個神話。而第二個系統的能指與所指之間的關係不再是「任意性」,而是有必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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